christina78 发表于 2009-10-25 16:46 全显示 1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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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原帖由 蜂少 于 2009-10-25 15:21 发表 “谁主张,谁举证”,这是最基本的道理。 既然删了人家的贴,该管理人员自然有义务解释删贴的原因,提供删贴的证据。 好比警察说你超速要扣你的本,当然是警察提供你超速的证据,没听说过要司机听过自己没超速的证据的。 如果管理员因为私事繁忙没上站,所以暂时没有回答,那倒是可以接受,等他来了再说。 要是他象你说的那样,无视这个投诉,认为只要自己有印象就可以随便删,不需要证据,那我觉得无法接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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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ristina78 发表于 2009-10-26 09:25 全显示 2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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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句实在话,删错了道个歉又能费多长时间? 大家只会觉得这个管理员认真负责,有错必纠。即使不恢复,楼主也不会在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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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ristina78 发表于 2009-10-26 10:16 全显示 3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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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要是觉得委屈,要是真的愿意做到不枉不纵的话,我提供一个建议供你参考。 觉得吃不准的贴子,不妨留言发动群众让大家找证据,一次多少个金币随便你定,肯定有很多人乐意服务的。要是大家都找不到的话。。。 证明重复贴容易,找出一个链接就可以了,而要证无,证明不是重复,是不可能的任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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